新國標對機動車輛車身外觀檢查要求
添加時間:2015-05-14 閱讀次數:3843
保險杠、后視鏡、下視鏡等部件應完好;
風窗玻璃應齊全,駕駛人視野部位應無裂紋、破損,所有風窗玻璃不應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車體應周正,車體外緣左右對稱部位高度差應符合GB7258的相關規定;
車身外部不應有明顯的鏡面反光現象,以及任何可能觸及行人、騎自行車人等交通參與者的部件、構件,不應有任何可能使人致傷的尖角、銳邊等凸起物;
車身(車廂)及其漆面不應有明顯的銹蝕、破損現象;
噴涂、粘貼的標識或車身廣告不應影響安全駕駛。
根據車輛類型和使用性質的不同,相應車輛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貨車和掛車的貨廂安裝應牢固,其欄板和底板應規整,強度滿足使用要求,裝置的安全架應完好無損;
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的罐體頂部應按要求設置有符合GB7258規定的傾覆保護裝置;
2015年1月1日起,常壓罐式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安裝緊急切斷裝置;
校車和車長大于7.5m的其他客車不應設置有車外頂行李架;設置有車外頂行李架的客車,其車外頂行李架長度不超過車長的1/3且高度不超過300mm;
校車所有車窗玻璃不應張貼有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且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應不小于50%;2012年9月1日起出廠的公路客車、旅游客車的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應不小于50%;專用校車乘客區側窗結構應符合GB24407的相關規定。
注:車窗玻璃包括側窗玻璃和前、后風窗玻璃,但不包括駕駛人旁側窗下圍的裝飾玻璃。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自行加裝的前后防撞裝置及貨運機動車自行加裝的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應不影響安全和號牌識別。
注冊登記檢驗時,送檢機動車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
機動車(掛車除外)應在左右至少各設置了一面外后視鏡,總質量大于7500kg的貨車和貨車底盤改裝的專項作業車應在右側設置了至少各一面廣角后視鏡和補盲后視鏡,車長大于6m的平頭貨車和平頭客車在車前應至少設置有一面前下視鏡或相應的監視裝置;教練車(三輪汽車除外)應安裝能使教練員有效觀察到車輛周圍交通狀態的輔助后視鏡;
貨車貨箱(自卸車、裝載質量 1000 kg 以下的貨車除外)前部應安裝有比駕駛室高至少70 mm的安全架;
貨車和掛車的載貨部分不應設計成可伸縮的結構或設置有乘客座椅;
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駕駛室(區)兩旁應設置有車窗,貨廂部位不得設置車窗;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專用校車和車長小于 6m的其他客車的前后部應設置有保險杠,貨車(三輪汽車除外)應設置有前保險杠。